海因里希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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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大家聊聊在安全生产管理领域大名鼎鼎的海因里希法则(The Heinrich 300:29:1 Model)

海因里希法则

该法则由海因里希(Herbert William Heinrich)提出。根据他对劳动安全事故的统计发现:

  • 在发生的330件事故中,有一件是死亡或手脚切断的重大事故(Major Injury);
  • 有29件是只需要紧急处置的轻伤害事故(Minor Injuries);
  • 有300件是没有发生伤害的事故(Near Misses)。
  • 而在这300件无伤事故的背后,是数以千计的不安全行为(unsafe acts)和不安全状态(unsafe equipment or conditions)。

海因里希法则的意义

当然,对于不同性质的工作来说,这个比率一定会有所不同。但,这个法则的意义绝不只是数字本身,而是揭示了事故与伤害的关系,即:

  • 在重大伤害事故的背后,一定存在着众多的危险因素;我们所看到的伤害事故,永远是冰山的一角。
  • 从另一方面来说,大量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将会导致众多无伤、轻伤事故,最终必然导致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
  • 因此,要达到避免重大伤害事故的目的,就必须要减少和消除轻伤、无伤事故;发现、对策、消除各种细小的事故隐患、苗头。 

海因里希的争议

提出这个概念的海因里希,1886年生于美国。

据说,他从机械工程师的学徒开始,一路成长为助理工程师、保险公司(Traveler Insurance Company)的工程及检查部副主管;还曾担任纽约大学教授,讲授安全学20年之久;并在1战和2战中,为美军的工程和安全领域服务。

在海因里希的众多理论中,核心观点包括:

  • 在事故的数量和严重程度之间,存在着数字联系;
  • 安全事故的最基本原因是员工的不安全行为;
  • 降低劳动伤害的总体发生频度将自然而然地降低严重伤害事故的发生。

但是,恰恰因为海因里希的这些观点,给他带来了巨大的争议:

事故的责任归属

首先,海因里希通过数据说明,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是大多数伤害事故的原因。

而不安全行为来源于作为人本身的缺点,例如:鲁莽、固执、轻率等先天缺点;以及缺乏安全知识和技能等后天缺点。

而这些缺点,又来源于遗传因素和人员成长的社会环境。

这样,就把事故的责任过多地归咎于人,归咎于职场的从业员工。

数据的可信性

其次,海因里希理论的基础,在于对劳动事故的数据统计。

而很多学者在研究后,对于海因里希所观察、统计、研究的事故本身的存在性,表示疑问。

结论

虽然存在着种种争论与话题,但海因里希为安全生产管理所带来的深远、巨大的影响,仍然被大多数安全专家们所公认。

OSHA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5年10月2日12: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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