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的兄弟工厂来信说,他们在外部审核时,被要求对SDS进行定期更新,否则将会作为不符合项目。因此,询问我们是否有类似的管理要求。
SDS需要定期更新吗?
之前还真没有留意这个问题。多方求证后的结果为:在我们的管理体系中,对SDS同样有定期更新的要求,更新频度为:5年一次。
从国家标准的体系来说,2008年6月18日发布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 16483-2008》第3.2条中要求:“供应商有责任对SDS进行更新,并向下游用户提供最新版本的SDS”。这里只说明了需要进行更新,但并没有明确更新频度。
从管理规定的角度来说,目前仍生效的劳部发(1996) 423号文件,《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第十一条中要求:“安全技术说明书每五年更换一次。在此期间若发现新的危害特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生产单位必须相应修改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提供给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单位”。这里明确规定了5年更新一次。
看来,各位从事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小伙伴们,不仅需要取得合格的SDS,还要对SDS的版本、更新日期进行定期确认啊!